根據審計經驗,通常有以下幾種方法確定重要性水平:1,稅前凈利潤的5%-10%;2.總資產的0.5%-1%;3.65438+凈資產的0%;4、營業收入0.5%-1%;5.根據總資產或營業收入中的較大者確定壹個百分比。
前四種方法統稱為固定比率法,後壹種方法也稱為可變比率法。註冊會計師在對重要性水平進行定量分析時,應把握以下三個原則:
①選擇的判斷依據要合理。被審計單位凈利潤為0的,不能選擇凈利潤作為判斷依據;被審計公司本年度利潤變化較大的,不能選擇本年度利潤作為判斷依據;如果被審計單位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不能選擇總資產或凈資產作為判斷依據。
②選擇判斷比例要合理。大型企業的重要性水平比低於小型企業。(3)如果同壹時期各會計報表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根據謹慎性原則,註冊會計師應當將最低的作為整個會計報表的重要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