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的規定,工程成本包括建造合同簽訂至合同完成期間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和間接費用。直接費用是指為完成合同而發生的,可以直接作為合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壹切費用。直接成本包括:①消耗的材料成本;②消耗的人工成本;(3)消耗的機械使用費;④其他直接費用是指能夠直接計入合同成本的其他費用。間接費用是企業下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而發生的費用。AB屬於直接材料費用,C屬於其他直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