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從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當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不具備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從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的學分。
會計繼續教育按會計專業技術資料(職稱)分為高級、中級、初級三個層次,按文化學習、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工作水平的層次和差異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