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企業、事業單位、團體和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記錄、計算、控制、分析和報告的工作,以提供財務和管理信息。
2.統計工作的結果是統計數據,統計數據和統計科學的基礎是統計工作。統計科學既是統計工作經驗的理論總結,也是指導統計工作的原則、原理和方法。
3.審計是從材料中收集和分析證據,以評估企業的財務狀況,然後根據材料與公認標準的相關程度得出結論和報告。審計人員必須是獨立的,並具有相關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