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按銷售收入申報銷項稅,不經過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否則,賬面銷售收入與實際銷售額不符。視為銷售的銷項稅是原來的進項稅,所以也可以轉出進行申報核算。
借方:營業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款:庫存商品
或者
借方:營業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貸款:庫存商品
擴展數據:
視同銷售行為,全稱是“視同貨物銷售”,意思是不同於壹般銷售,是壹種特殊的銷售行為,但出於納稅目的,從稅收角度視同銷售。
目前稅法將以下八種行為歸為視同銷售行為: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托運;
②代銷商品;
(三)不在同壹縣(市),從壹個機構調撥商品到其他機構銷售;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銷售的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
⑤以自產、委托或購買的商品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或采購的商品分發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或委托商品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⑧將生產、加工或采購的貨物無償送給他人。
參考資料:
視為銷售行為-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