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即基本準則,1993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1993年到1996年
起草了30余個具體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和草案,但沒有全部正式頒布實施。
1998年5月
正式加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1998年10月
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成立。
1997年5月至2000年
陸續發布13項具體會計準則。
2001年初
發布8項企業會計準則,其中5項準則是對以前準則的修訂。
2002—2003年
發布3項新的會計準則和壹項修訂的會計準則。
2003年
會計準則委員會進行了換屆改組,加快了準則制定的腳步。
2005年6月2日
發布修訂《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
2005年6月22日
發布外幣折算、分部報告和財務報表列報等3項具體準則草案征求意見稿。
2005年7月19日
發布資產減值、企業合並、合並財務報表、生物資產、石油天然氣開采、捐贈與補助和投資性房地產等7項具體準則征求意見稿。
2005年8月12日
發布保險合同、再保險合同、職工薪酬、企業年金、每股收益和所得稅等6項具體準則征求意見稿。
2005年9月21日
發布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資產轉移、套期保值、金融工具列報和披露等4項具體準則征求意見稿。
2006年1月4日
發布股份支付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
2006年2月15日
正式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