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櫃員的工作職責
1,熟悉國家財經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2.嚴格按照國家銀行結算制度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付款時,仔細核對原始憑證的金額,並加蓋“銀行支付”的印章。
3、正確使用和填寫轉帳支票,掌握銀行存款的各種結算方式,簽發轉帳支票時,收款人必須在存根上簽字。過期未使用的轉賬支票應及時收回註銷,並加蓋“作廢”章。
4.根據填好的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憑證號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進行平衡,做到日結月結,賬證相符。
5、經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對賬單,如發現未到帳,要及時查明。
6.及時匯出外籍人員的工資。
7.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開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轉賬支票填寫有誤時,應加蓋“作廢”章並保存,年終裝訂歸檔。轉賬支票遺失,應立即向科長報失,並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8.銀行賬戶不得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9.不得將空白轉賬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簽發。
10.妥善保管銀行對賬單、轉賬支票、銀行預留的公司印鑒、出納收付印鑒和保險櫃鑰匙,防止丟失和被盜。
11.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任務。1,負責計劃財務部日常會計業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