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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會計的監督職責

銀行會計納入金融企業會計。金融企業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特殊的會計方法,準確、完整、連續、全面地核算和監督金融企業的經營活動,為企業經營者和相關當事人提供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會計信息的管理活動。具體來說,金融企業會計是以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經濟活動的核算和管理為重點,對其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及其分配進行核算和監督的會計。

銀行櫃員的工作職責

1,熟悉國家財經法規和學院規章制度,堅持原則,辦事公正。

2.嚴格按照國家銀行結算制度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付款時,仔細核對原始憑證的金額,並加蓋“銀行支付”的印章。

3、正確使用和填寫轉帳支票,掌握銀行存款的各種結算方式,簽發轉帳支票時,收款人必須在存根上簽字。過期未使用的轉賬支票應及時收回註銷,並加蓋“作廢”章。

4.根據填好的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憑證號順序逐筆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進行平衡,做到日結月結,賬證相符。

5、經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對賬單,如發現未到帳,要及時查明。

6.及時匯出外籍人員的工資。

7.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開空頭支票或遠期支票。轉賬支票填寫有誤時,應加蓋“作廢”章並保存,年終裝訂歸檔。轉賬支票遺失,應立即向科長報失,並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8.銀行賬戶不得借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9.不得將空白轉賬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簽發。

10.妥善保管銀行對賬單、轉賬支票、銀行預留的公司印鑒、出納收付印鑒和保險櫃鑰匙,防止丟失和被盜。

11.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任務。1,負責計劃財務部日常會計業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