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考試報名確認之後是不能取消的,根據初級會計考務安排規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後即視為報名成功,不能再辦理退考、退費事宜。
初級會計職稱是會計職稱的壹種,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合格標準:每科均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