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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物料超限是借方還是貸方?

發出材料的成本超支在貸方。

1.采購原材料時,如果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就會發生“超支差異”,“超值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2.材料發出時,如果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就會產生“節約差異”,將“節約差異”借記“材料采購差異”。會計分錄如下:

借入:材料成本差異(保存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貸:生產成本/制造成本/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