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庫存商品、
貸款:銀行存款等。
銷售:
借:銀行存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小規模是應交稅金-應交稅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購買的二手車,不再按照簡易辦法按照3%的稅率減征2%的增值稅,而是減征0.5%的增值稅。二手車是指從完成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已經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具體範圍按照國務院市商務主管部門頒布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二手車經銷增值稅政策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