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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誌本事跡

191110年6月,武昌去世後,革命黨人聚集在佘山南麓的湖北咨議局辦公樓,討論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和《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條例》。在挑選軍政府各部首長時,與會者壹致同意由當時30歲、在司法界頗有威望的張誌本擔任司法局局長(後改稱司法部長)。

張誌本得知自己當選司法局長時,正下著大雨,立即冒雨趕到革命黨會場,對大家說:“我年輕有見識,實在擔不起這個重任!”參與者紛紛鼓勵他:“這是責任,不是權利,是義務!”不出所料,張誌本只好欣然從命。

張上任後,不辱使命,恪盡職守,致力於法制建設,取得了許多成績。

張知本任後,以原學術站衙門為法務部辦公地,在轅門周圍寫了壹本《維持秩序,整肅風紀》的書,另壹本書掛到大堂,上面寫著:“不要寡,不要怕強;如臨深淵,如履薄冰。”以自我警醒,表達中華民國政府革故鼎新、尊法愛民的意圖。

接著,張誌本借鑒外國法律經驗,設立新的司法機構,任命畢業於東京法政大學的同盟會成員、* * *議會外交部長韓鵬為副部長;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學部的同盟會成員石誌全為民政廳長;畢業於湖北官制政治學院、時任《中華民國公報》主編的韓任刑事處處長,還有監獄處處長王訓波、總務處處長、參事寧,都是法律界的傑出人才。其他主任、講師、秘書由各單位負責人選派,審批任命。

組織準備就緒後,張誌本積極進行部務,如成立江夏臨時審判處、臨時申訴審判處(後改組為江夏地方審判處、湖北高等審判檢察處),專門審理人民申訴案件。

同時,張治本采納資本主義國家的“三權分立”和“司法獨立”原則,制定了包括刑事訴訟制度在內的壹系列新的司法制度,是中國資產階級司法制度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