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法檢系統、財政系統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35周歲以下。
4、報考法官助理崗位的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且獲法學學士學位以上文化程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A類證書。
5、報考財務崗位的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會計學專業且獲管理學學士學位以上文化程度、獲得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且從事財務工作兩年以上。
6、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