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科目核算未來按照政府補助標準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政府補助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遞延收入的主要會計處理
(壹)與企業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應收或已收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和“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二)與收入相關的政府補助,按照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以後確認相關費用時,根據應補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用於補償已經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3)歸還政府補助時,借記本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和“其他應付款”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未來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