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會計又稱壹人會計,壹般指在小微企業中獨自負責所有會計工作的人。未設置會計機構的單位壹般稱為主辦會計,負責審核報銷、記賬、報稅、會計檔案等主要業務的壹般稱為出納。
會計是指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通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會計處理和報賬,從而為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所需的會計信息。
《會計法》第九條規定:“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任何單位不得利用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
會計貫穿於經濟活動的全過程,是會計最基本、最重要的職能,也稱反映職能。簿記是指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采取壹定的記賬方法,登記在賬簿上反映在賬簿上。
會計是指在日常記賬的基礎上,計算壹定期間特定主體的收入、費用、利潤、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從而推算出該期間的經營成果和該日的財務狀況。
報賬是在會計核算的基礎上,以會計報表的形式向相關方報告特定會計主體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