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對以前年度發生的損益進行調整時,將涉及應納所得稅、利潤分配以及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調整。
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2、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
(壹)企業調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潤或減少以前年度虧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增加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等科目;由於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減少的所得稅費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經上述調整後,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本科目如為貸方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如為借方余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本科目結轉後應無余額:
年初數最好不要動,是因為如果改動了的話,新壹年報出的期初數與去年報出的年末數有不壹致的地方,這是壹般企業不想面對,因為會有很多麻煩事。例如妳需要加入附註進行解釋,或者向監管機構還有稅局進行解釋,比較麻煩。
從會計還是審計的角度來說,調整年初數是無可厚非的,但在實務操作中,要視其重大程度的。如果金額不是非常重大,涉及損益的金額在本年利潤表中體現也未嘗不可,但如果實在過於重大,就需要調整年初數,而且要加入附註解釋調整的原因。
年度損益調整處理方法
有關以前年度的損益調整屬於會計差錯更正,筆者認為可將其分為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和非日後事項兩種情況。各種情況下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必須具體分析。
(壹)日後事項的損益調整
如果企業所發生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屬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即年度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事項,則應按新《企業會計制度》第138條及《企業會計準則--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會計處理程序如下:
①將需要調整的損益數結轉至“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應調增利潤(上年少計收益、多計費用)時記貸方、應調減利潤(上年少計費用、多計收益)時記借方。
②作所得稅納稅調整。補交所得稅時,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賬戶;沖減多交所得稅時作相反的分錄。
③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
④調整盈余公積計提數。補提盈余公積時,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貸記“盈余公積”賬戶;沖減多提盈余公積時作相反的分錄。
⑤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包括: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以及當期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如果提供比較會計報表,還應調整相關會計報表的上年數。
(二)非日後事項的損益調整
如果企業所發生的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應按新《企業會計制度》及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新《企業會計制度》第133條將非日後事項分為重大會計差錯和非重大會計差錯兩類。重大會計差錯應當“調整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壹並調整。”也就是說根據重要性原則將其視同日後事項處理,處理方法同日後事項。非重大會計差錯“應當直接計入本期凈損益,其他相關項目也應作為本期數壹並調整。”
會計處理程序如下:
①將需要調整的損益數結轉至“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調整方法同日後事項。
②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
③有關納稅調整並入當期期末所得稅計算時壹並進行;有關盈余公積的調整並入當期期末利潤分配中進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