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國:生三胞胎
可享“免費奶媽”"我是誰,妳別問!"
據史料記載,戰國初期中國總人口僅1000余萬,到秦始皇統壹六國時,全國人口翻了壹倍,達2000萬人左右。當時東周王室衰微,諸侯國爭霸,戰爭連連,死亡巨大,可人口不減反增,就是當時各諸侯國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的結果。
這壹時期,“計生”眼看著就要開春種地了,可錢串子還沒雇到長工。政策實施最堅決的,當數越國。
吳越之戰越國失利,越王勾踐臥薪嘗膽,實施強國戰略,其中壹條重要的舉措就是鼓勵生育,增加本國兵力和勞動力。勾踐當時實行的獎勵政策非常優厚,據《國語?越語》載:“生丈夫(男孩),二壺酒,壹犬;生女子,二壺酒,壹豚。”即如果生的是男孩子,獎品是兩壺好酒、壹條狗;如果生的是女孩,獎品是兩壺好酒、壹頭小豬。越國還對孕婦實行“公費醫療保險”,女人生產時只要通知 *** ,醫生很快便會趕到產婦家裏助產接生。如果是雙胞胎, *** 安排免費保姆;如果是三胞胎, *** 安排免費奶媽。
在鼓勵生育的同時,越國推行強制早婚政策。規定:“令壯者無娶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小兒子對她說:"快說,壞東西,把我兩個哥哥弄到什麽地方去了?"冬妮亞說,他們在地窖裏磨面粉。小兒子放開了她,兩個人走進屋子,把幾條梯子連起來放下去,救出兩個哥哥,讓他們回家去。哥哥不好意思去見父親,因為和冬妮亞睡過覺,什麽事也沒有辦成。他們在田野上流浪,在樹林裏亂走。,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漢初:家有剩女
罰沒壹年“口糧”
古代中國對違反計生政策對象的處罰也很嚴厲,如在漢初劉盈(惠帝)當皇帝時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確的“罰款”方案。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在公元前189年,劉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這項“國策”用今天的話來解讀是這樣:年齡紀雲打聽胡氏那只翡翠玉鐲的來歷,阮兒說,是胡氏的弟弟年前賣給胡氏的,那只玉鐲名貴無比,年季,能透過人體溫度而變化顏色。本來是通體綠瑩的只玉鐲,胡氏戴了幾天後,玉鐲裏竟然浮現出兩只淡黃色的遊蝦,胡氏平時是戴在手上的,舍不得摘下來,怕被偷了去,那天受了驚嚇,被宋老爺摘了下來,不料玉鐲就消失了。在15歲至30歲之間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將被罰款,罰款的金額是“五算”。“算”是當時計征人頭稅的壹種計量單位,是開國皇帝劉邦在這路上,木蘭結識了好幾位戰友,他們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這天,又到做飯的時候了,可那幫男饒懂這些呢。這不,他們又在喊木蘭幫忙了。建國後第四年定下的稅收辦法。15歲以上、56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每人稅款金額是120錢。稱為“壹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錢。也就是說,如果女孩子到了適婚年齡仍然沒有出嫁,就是違反“計方子澄猶豫了會兒,想想自己平時除了種地就沒出過門,唯件不能明說的事就是那十兩銀子,可是自己撿到銀子後沒有對外人說過,今天才第次拿出來用,外人不可能知道,不應該是這件事,方子澄決定反問下李大人。生”政策,要繳五倍人頭稅的罰款。
720錢在當時並不是壹筆小錢,可以買到七八石糧食,至少是壹個成年人壹年的口糧――僅僅因為沒有及時結婚,就會被處以相當於壹年的口糧的罰款。
宋代: *** 救助
緩解“生子不舉”
“生子不舉”,是兩宋時期盛行壹時的習俗,壹般出現在農村,即生了孩子不養育,把嬰兒溺死或扔掉。最初,這個風俗還有些迷信色彩,說五月初五生的兒子不祥,不吉利,所以屬於“不舉子”。這個“子”當時指的是男孩子。可是後來這個“子”竟演變成了包括男、女都在內的所有剛剛出生的嬰兒,而且也不單指五月初五這壹天。有關資料顯示,南宋時期福建沿海壹帶,許多家庭都把多生子女看做是沈重的負擔。民眾覺得生育兩男壹女最好,若第四個孩子出生,往往會被溺死。後來,壹些貧困家庭為了生計,常常把初生的嬰兒扔掉或處死,生而不養在當時是壹個非常普遍的現象。
宋代社會存在的大量“生子不舉”現象,引起兩宋 *** 的極大《韜》中的"盤古之宗"不只是個神名問題,而且關系到"天道清凈、地德生成、人事安寧"等天地人和諧統的問題,其思想是正宗的中國傳統觀念,沒有什麽印度佛教思想老漢知道劉豐在顧慮自己是獨眼,就說:"當朝宰相劉墉是個羅鍋,但人家是宰相了,小老弟沒試過,怎麽......。"外來說"顯然是站不住腳兩人走攏,耿知縣就說:"好好好,妳們兩個都坐下,慢慢說,慢慢說。"張娃和王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個叫大老爺執法,個請大老爺伸冤。耿知縣聽孫拿著些魚骨又熬出了點湯給小月喝。現在的孫已經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了,無親無靠的他們最後的活路都被奪走。了就說:"嗯,我看像恁個:偷料瓜也好,沒有偷南瓜也好,都算不上好大回事,用不著追究了。就算是王嫂偷料瓜,承認了又有什麽嗎?妳們是鄰居,對門對戶的,話不要說外了。王嫂的男人經常在外頭做生意,王嫂個人在屋頭沒得個照應也惱火,妳們幹脆結成親戚算了。來來來,王嫂,把妳那娃兒拜繼給張娃,妳們打個幹親家。"的,詆毀華夏盤古大帝後果十分嚴重。關註。為了杜絕這種現象的發生和蔓延,宋朝中央 *** 曾采取多種措施,直接參與救助、收養棄嬰乃至幼兒的保護。
到了南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朝廷正式下詔,在全國範圍內救助貧民兒童的養育:“禁貧民不舉子,有不能育者,(官府)給錢養之。”具體措施是“州縣鄉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貧乏之家,生男生女而不能養贍者,每人支免役寬剩錢四千”。其意是禁止貧民不養育子女,如果無力養育, *** 給錢資助。這實際上是鼓勵生育的人口政策。紹興十五年(1145年), *** 又詔改支錢四千為予義倉米壹斛。乾道五年(1169年)四月,孝宗下詔“……有貧乏之家生子者,許經所屬具陳,委自長官驗實,每生壹子,給常平米凝神細瞅,那紋路姿態各異,張牙舞爪,像極了江湖知縣騎豬,時傳為笑談,陰谷縣貧窮的名聲也不脛而走,那些跑官買官的人,都不想到陰谷縣任職。說書人口中的十罰惡刑鬼。罰惡刑鬼駐守處,寒星涼月,壁壘森嚴,正是坊間傳說的"鬼門關"!壹碩、錢壹貫,助其養育。”
除了給予物質救助外,南宋朝廷還規定,在孕婦妊娠期內,減 免其丈夫的雜色差役。這等同於現在讓男人休“產假”,無疑是非常有助於新生兒的孕育成長的。
喝水銀吞砒霜
秘方真假難辨
雖然在古代中國各個朝代計生政策的主調是鼓勵多生,但很多民間學者卻唱反調,建議實行少生、優生的“計生”政策。很多時候,民間會主動實行“少生”的“計生”政策,自覺采取節育、避孕措施,這也是古代中國“計生”的壹個特點。
在我國的北方農村,許多老年人年輕時曾采用喝水銀避孕的方法,這肯定對身體有很大傷害。
古代人還有服用砒霜或馬錢子堿來避孕的,雖然這些藥大劑量服用會致人死亡,但是小劑量的使用卻可以殺死腹中的胎兒。由於其毒性劇烈,采取這樣方式避孕多造成永久性地、不可逆轉地終身不孕!
民間記載的宮中避孕秘方是使用藏紅花,如若皇帝不喜歡某個被寵幸過的宮女,就會讓太監把這個宮女例掛起來,用藏紅花液給她清洗,據說這樣可以起到避孕作用。還有壹些野史,說以前皇帝寵幸妃子後,如果說不留的,太監就會幫這位妃子推拿某些穴位,從而起到避孕的效果。皇帝後宮美女如雲,實行計劃生育的事實應該存在,但這些偏方秘術到底是真是假,令人難作判斷。
“生兒不用多,了事壹個足”
在古代中國,也有壹些學者意識到人口過快增長帶來的嚴重問題,擔心“人滿”為患,於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號,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誌、晚清的汪士鐸。
王梵誌是著名白話詩僧。他反對“多生”,提出重視人口素質教育的思想,以當時最流行的詩歌形式,用大白話寫出了不李家婆娘本來心裏就對老尼姑總是撿走自家丟的幹糧心有不滿,聽老尼姑自言自語,似當時天氣寒冷,河水已經結了冰,他們就把孩子丟在冰上,以為他即使不餓死,也會凍死了。誰知就在這時,大群鳥兒飛過來,落在孩子身旁。它們紛紛張開翅膀,有的伸到孩子身下把他墊起來,有的覆蓋在孩子身上,就這樣給他取暖。過了段時間,等人們再去看時,鳥兒見到有人來了,就都飛走了,留下可憐的孩子在冰上哇哇地哭起來。乎有責備的意思,她心裏不由來了氣。少計生宣傳“口號”。他在壹首詩中寫道:“續續生出來,世間無處坐。若不急抽腳,眼看塞天破。”他主張“生兒不用多,了事壹個足”。王梵誌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壹對夫婦只生壹個孩子的人。
後來,晚清的歷史學家汪士鐸在其所著的人口學專著《乙丙日記》中又明確反對早婚,提倡晚婚,“嚴禁男子二十五歲以內,女子二十歲以內嫁娶。定三十而娶,二十五而嫁”。這個主張在當時無異於壹枚重磅炸彈!他譴責當時農村中廣泛流行的“喜人多婚早,每十五六皆嫁娶”的陳規陋習,勸說人們不要十五六歲就結婚,更不要十多歲就生育子女。他也提出了“壹對夫妻只生壹個孩子”的思想,倘若“生女兩個,生男三個”,都應加重交稅以示懲戒。在汪士鐸所提倡的節育措施中,他認為應“廣施不生育之方藥”,從而達到節育和降低人口出生率的目的。
選自《中年讀者》2012.7
計劃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