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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命平均法舉例

解釋:雙倍余額遞減法為什麽叫雙倍余額遞減法?

首先,由於其年折舊率是年限平均法的兩倍,

即四年的年均折現是1/4,而雙倍余額遞減法是1/4*2。

如題中第壹年折舊。

總資產價格* [(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為1/4)*2],即:

10 *[(1/4)* 2]= 50000元

這就是雙倍余額遞減法的“雙倍”。

資產余額:10-5 = 5萬元。

這反映了“余額遞減”

樓上的是對的,4W的剩余價值是不合理的。

平均年限法,顧名思義,就是年平均折舊,所以年折舊額是:

(10-4)/4=1.5萬元

年數總和法的折舊率為剩余使用年限/(每年剩余使用年限總和)

第壹年的剩余使用壽命為四年。

第二年是三年。

第三年是兩年。

第四年是壹年。

所以他的折舊率分別是

第壹年:4/(4+3+2+1)=0.4。

第二年:3/(4+3+2+1)=0.3。

第三年:2/(4+3+2+1)=0.2。

第四年:1/(4+3+2+1)= 0.1。

這樣,妳應該可以計算每年的折舊,記得減去凈殘值。

純手,忘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