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據史籍記載,早在西周時代就設有專門核算官方財賦收支的官職——司會,並對財物收支采取了“月計歲會”(零星算之為計,總合算之為會)的方法。在西漢還出現了名為“計簿”或“簿書”的賬冊,用以登記會計事項。以後各朝代都設有官吏管理錢糧、賦稅和財物的收支。宋代官廳中,辦理錢糧報銷或移交,要編造“四柱清冊”,通過“舊管(期初結存)+新收(本期收入)=開除(本期支出)+實在(期末結存)”的平衡公式進行結賬,結算本期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及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