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現金管理條例,有哪些?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及其他單位壹方面應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接受開戶銀行對其現金管理的監督檢查;另壹方面從本單位內部管理的角度講,也應當加強對現金的管理,把現金結算和現金使用壓縮在合理的範圍之內。這是因為從業務經營的角度來說,各單位必須保持壹定量的現金以滿足其正常業務經營的需要,但也不能保留過多的現金,因為從財務管理的角度看,現金是所有資產中收益率最低的,將現金存入銀行或用於購買短期證券等還可以取得壹定的利息收入,而保留現金不能取得任何收入,過多地保留現金將降低單位資產的獲利能力。而且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資產,它無須變現即可揮霍使用,因而最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偷盜、貪汙、挪用的對象。因此,各單位應在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制度的同時,建立、健全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x0d\\x0d\ 單位內部的現金管理制度壹般包括:錢賬分管制度、現金開支審批制度、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清查制度、現金保管制度、保險櫃的配備使用制度等幾個方面的內容。\x0d\\x0d\ 1.現金出納和會計記錄工作應該適當分離,出納工作應由專人負責\x0d\\x0d\ 2.現金日記賬應根據經審核合法的收付款憑證登記入賬\x0d\\x0d\ 3.現金日記賬應該序時逐筆登記\x0d\\x0d\ 4.庫存現金應該當日送存銀行\x0d\\x0d\ 5.收入的現金支出應該當日送存銀行\x0d\\x0d\ 6.庫存現金應該遵守銀行規定的限額\x0d\\x0d\ 7.所有現金支出應該經過批準\x0d\\x0d\ 8.現金支出應該符合國家規定的使用範圍\x0d\\x0d\ 9.不得以白條抵充現金\x0d\\x0d\ 10.不得私設小金庫\x0d\\x0d\ 11.現金存放應該有安全保護措施\x0d\\x0d\ 12.出納辦理收付款後應該在收付款憑證上加蓋“收訖”戳記\x0d\\x0d\ 13.出納人員收取現金後應該開出收款收據\x0d\\x0d\ 14.出納部門每月應該編制現金收支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