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司內部的采購流程、生產流程,銷售流程等,還有職能部門的審計,如人事部績效管理,財務管理,物流管理等。
內審的工作職責
1、執行內審工作,對財務進行了解:執行內部審計工作,對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了解、記錄和測試;
2、分析風險控制並對其進行整改:分析風險和匹配控制,發現控制缺陷並提供可操作整改建議;
3、與其他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與外部審計師和各業務部門就內控結果進行溝通協調;
4、編制內審報告:編制內審工作計劃、程序和審計報告;
5、完成公司內審工作:完成、協調集團審計部對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
6、跟蹤公司制度,監督內審結果,處理潛在風險:跟蹤公司制度、流程的運行狀況,監督審計結果改進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潛在風險;
7、匯總內審記錄:匯總整理與審核有關的文件和記錄;
8、協助負責人審核工作:協助質量負責人完成內部審核工作。
審計的意義
預防保護作用:審計是為了對會計部門進行的進行監督,發現問題糾正錯誤,如果有漏洞及時填補,審計主要是審核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服務促進作用:內部審計機構作為企業內部的壹個職能部門,通過內部審計,能夠在壹定程度上改善公司管理,降低公司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評價鑒證作用:通過內部審計,能夠對各部門對工作提出公正客觀的建議。
外部審計
外部審計是指由審計機關派去的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業務活動的合理性、合法性、準確性、真實性和效益性所進行的審查,並對審查結果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它包括由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和社會審計組織中的審計師或註冊會計師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即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