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券的收付是貨幣資金的壹種支付手段。可用於收付的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如異地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保函存款和各種備用金等。有價證券是具有壹定產權或支配權的票證,如股票、國債等企業債券。
2.財產的收、增、減和財產的使用,是單位為進行或維持經營管理活動所使用的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商品等流動資產和機器、機械、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家具等固定資產。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債權是單位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各種應收和預付款項。債務是壹個單位需要用其貨幣資金和其他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各種貸款、應付款和預收款、應付款等。
4.資本和資金的增減,壹般是企業單位所有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所以也叫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經費主要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的某些專用經費,如事業發展基金、集體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等。
5.計算收支和成本收入是單位在經營活動中通過銷售產品、商品、提供勞務或提供資產使用權取得或收到款項的權利。狹義的支出僅指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履行法定職能或發揮特定職能時發生的費用,以及企事業單位正常業務活動之外的支出或損失;如果廣義理解,支出就是壹個單位的實際支出或損失。expense的含義比expense窄,使用範圍通常也小壹些。僅指企業和企業化事業單位因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成本壹般限於企業和企業為生產產品、購買商品和提供勞務或服務而發生的直接費用,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費用、商品進價以及燃料、動力等其他直接費用。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主要是企業和企業在壹定時期內通過從事經營活動所取得的財務成果,具體表現為利潤或損失。
7.其他會計事項其他會計事項是指上述六項會計內容中未包括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或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單位發生此類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會計制度的規定,認真、嚴格地辦理有關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會計監督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有關會計法規,會計人員會計監督的對象和內容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1)監督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合法;
(2)監督各種財產和資金,確保財產和資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
(3)監督財務收支,確保財務收支符合財務制度的規定;
(4)監督經濟合同、經濟計劃和其他重要的經營管理活動,保證經濟管理活動科學合理;
(5)監督成本,保證投入盡可能少,產出盡可能多;
(6)監督利潤的實現和分配,確保按時納稅和利潤分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