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等式是對的,是會計恒等式的變形。
會計恒等式改革了原有的會計公式,即“資金占用=資金來源”,取而代之的是壹個能夠反映企業法人權利義務的會計恒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它揭示了會計對象各要素之間的關系,是復式記賬、試算平衡和編制會計報表的理論基礎。在不同的會計期間,其會計特性表現為不同的方式。
會計等式(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即資金運用=資金來源。
這個等式是會計核算、會計核算和資產負債表編制的基礎,它顯示了股東和債權人在企業資產中占有多少份額。當負債不變時,資產和所有者權益同向變化。如果所有者權益不變,資產會和負債同方向變化,但當所有者權益和負債發生變化時,其資產的變化等於兩者之和。
會計等式(2):收入-費用=利潤(或虧損),即妳得到的-妳付出的=妳賺的(或虧損的)。企業的目標是賺錢。只有當獲得的收入抵消了為獲得這壹收入而支出的費用,企業才能被視為盈利。
會計等式(3綜合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
在企業經營中,“收入-費用=利潤”中的利潤表明現金流入大於現金流出,即企業的資產增加。另壹方面,此時此刻,負債不變,盈虧都是股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