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新接手上壹位會計的賬重點要註意哪幾點,請同行幫提些經驗

新接手上壹位會計的賬重點要註意哪幾點,請同行幫提些經驗

新接手上壹任會計的賬,首先妳需要設定壹個盤點日期(壹般在月末),盤點資產項目、負債項目、所有者權益項目,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式,差額填在未分配利潤科目,作為其實數開設賬目。然後再把報表數據與總帳核對,總帳與明細帳核對,理清往來掛帳以對應沖帳;其他不用管太多,接手後的業務按正常做就可以了。還有補充壹下,首先考慮的是對外部門,在去稅局或其他對外部門對外辦事員的身份更改成自己,以便方便與外局銜接。然後再考慮內部的帳務問題,帳帳相對,帳實相對,拿出前幾個經營期的憑證,會計報表等分析,綜合出上任會計帳務處理的經驗及操作手法。再取長補短吧,繼續下去!會計交接手續最重要的要求財務負責人或經理負責監交,明確責任 1、首先馬上到開戶銀行要求銀行打印當日所有銀行戶頭存款余額核對表與會計交接時的銀行存款日記帳(明細帳)進行核對,確保銀行存款金額無誤! 2、核對現金日記帳與交接金額是否相同 3、交接財務印鑒 4、使用本人名章當日辦理開戶銀行印鑒更換手續 5、打印科目余額匯總表與當日明細帳余額核對 6、交接財務帳簿、會計憑證、存檔合同 7、交接稅務發票登記證並與存領增值稅發票、營業稅發票使用、留存進行清查核對 8、交接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稅務證件。

會計交接工作的程序:1、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前,必須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①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②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並在最後壹筆余額後加蓋經辦人印章。

③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

④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薄、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2、移交點收。

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接管人員應認真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點收。

具體要求是: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壹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②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會計賬簿記錄壹致,有價證券面額與發行價不壹致時,按照會計賬簿余額交接。

③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加以說明,由移交人負責。

④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相符;對重要實物要實地盤點,對余額較大的往來賬戶要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

⑤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

⑥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交接雙方應在電子計算機上對有關數據進行實際操作,確認有關數字正確無誤後,方可交接。

3、專人負責監交。

為了明確責任,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時,必須有專人負責監交。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於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壹方以大壓小,以強淩弱,或采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移交清冊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對監交的具體要求是:

①壹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

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所謂必要時由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是指有些交接需要主管單位監交或者主管單位認為需要參與監交。

通常有三種情況:

壹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代表主管單位監交。如因單位撤並而辦理交接手續等。

二是所屬單位負責人不能盡快監交,需要由主管單位派人督促監交。如主管單位責成所屬單位撤換不合格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所屬單位負責人卻以種種借口拖延不辦交接手續時,主管單位就應派人督促會同監交等。

三是不宜由所屬單位負責人單獨監交,而需要主管單位會同監交。如所屬單位負責人與辦理交接手續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有矛盾,交接時需要主管單位派人會同監交,以防可能發生單位負責人借機刁難等。此外,主管單位認為交接中存在某種問題需要派人監交時,也可派人會同監交。

4、交接後的有關事宜:

①會計工作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並應在移交清冊上註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②接管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後銜接,內容完整。

③移交清冊壹般應填制壹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壹份,存檔壹份。

會計交接註意事項:

第壹。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

第二。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第三。有時間的話,單位往來帳要相核對。個人帳要核對。

總之會計交接壹定要註意。否則後果自負。所以不要怕麻煩。涉及會計方方面面壹定要核實。前任會計交接後沒有責任的。移交工作要有詳細的交接表,這樣責任明確,以前有什麽遺留問題也要前任會計在交接表中註明。

以後工作最主要就是資金的管理,記住:只要錢是對的,什麽都好辦。帳錯了可以調整,但錢付錯了或挪用了問題就大了!祝妳順利!各種的帳本,憑證,企業營業資料及稅務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法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單位負責人簽字樣模等,國稅地稅的網上申報資料),其他前任需要說明的事項,庫存現金、銀行對帳單,交接雙方簽字、監交人簽字,還有最重要的是在妳接過來的那些帳本,簽上字或者是劃上線,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