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新考試制度)專業階段考試:
(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專業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並向山西省財政廳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及復印件。省考辦審核無誤後,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