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靠性:可靠性要求企業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所有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完整。
2.相關性:相關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與財務報告使用者(尤其是投資者)的經濟決策需求相關,有助於財務報告使用者評價或預測企業過去、現在或未來的狀況。
3.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不能含糊不清,應當清晰明了,便於財務報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可比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具有可比性。經濟實質比法律形式更重要。大多數商業交易的法律形式反映了經濟本質;但在某些情況下,法律形式並不能反映經濟實質,這就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業務的經濟實質進行專業判斷和賬務處理。
5.重要性:重要性要求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完整地反映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關的所有重要交易和事項,要求對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項進行完整、全面的計量和報告。
6.謹慎性:謹慎性要求企業對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應當謹慎,不得高估資產或收入或者低估負債、費用和損失。
7.及時性:及時性要求企業及時確認、計量和報告已經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得提前或延遲。及時性要求體現在會計信息收集、處理、披露和報告的各個環節。及時性對相關性和可靠性起著制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