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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如何處理應交稅金的減少

1.應納稅減少額無需記入減少額科目,可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及其他進項稅額”借方科目。

2.增值稅納稅人在2011,12,1之後支付的技術維護費(不包括2011,1,30之前已支付的技術維護費),可以技術維護服務單位開具的技術維護費發票為依據。技術維護費按照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3.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第23欄填寫抵扣稅額(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當本次調減金額小於等於19欄“應納稅額”與21欄“簡易自行征收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次調減金額實際填列;當本次減稅金額大於或等於19欄“應納稅額”與21欄“簡易自行征收法計算應納稅額”之和時,應按本次減稅金額實際填列,並按19、21欄之和填列。當期減稅不足沖減的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沖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