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盈”是指增加。
會計中的盤盈,是指盤點實物存數或價值大於賬面存數或價值。
盤盈的處理
(壹).查明原因
對於盤盈的財產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造成財產盤盈的原因主要有在保管過程可能發生的自然增量;記錄時可能發生的錯記、漏記或計算上的錯誤;在收發領退過程中發生的計量、檢驗不準確等。
(二).會計處理
壹旦發生財產盤盈,在壹定程度上將引起企業單位的資產增加,有關費用(成本)減少,最終導致盈利的增加。
會計處理應註意如下幾個方面:
1.會計處理程序
在會計處理時應分兩步進行:
首先應將已查明的財產盤盈數,根據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有關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有關賬簿,以保證賬實相符。
如庫存現金盤點報告表、存貨盤點盈虧報告單等。
其次按盤盈發生的原因和報經批準的結果,根據有關審批意見及書面文件編制記賬憑證,並據以登記入賬,作最後的會計處理。
2.應用的損益科目
壹般地,對於盤盈的固定資產,不再按其原價減估計折舊後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而是作為對以前期間的會計差錯
3.過渡科目──待處理財產損溢
為反映和監督在財產清查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盤盈、盤虧和毀損及其處理情況,應設置“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本賬戶可設“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和“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兩個明細賬戶。
該賬戶借方登記待處理的盤虧、毀損數,及經批準後待處理財產盤盈的轉銷數;貸方登記待處理的盤盈數,及經批準後的待處理財產盤虧、毀損的轉銷數。若余額在借方,表示尚待批準處理的財產盤虧和毀損數;若余額在貸方,表示尚待批準處理的財產盤盈數。
4.會計處理賬戶示意圖
當原材料、產成品、現金發生盤盈時,將盤盈的金額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現金,盤盈固定資產的原值借記固定資產,估計的已折舊金額貸記累計折舊,同時,將原材料、庫存商品和現金的金額,以及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之間的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經過批準後,就轉入管理費用和營業外收入的貸方,即使在編制報表日未經批準,也應先按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