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貨物出庫的時候,應該結轉對應的產品的成本,並減少企業的庫存商品的金額,其對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小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三條規定:1、小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壹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