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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損失的確認條件

1.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很可能收回的應收賬款。壞賬造成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

2.根據企業財務通則,下列兩種情況的應收賬款可以確認為壞賬:壹是債務人死亡,由其破產或繼承清償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二是因債務人逾期三年以上未履行償債義務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三。壞賬損失的處置:

1,直接核銷法。

直接核銷法是指平時不預測可能發生的壞賬,而是在壞賬實際發生時直接核銷應收賬款。

2、?備抵法

備抵法是指按期估計壞賬損失,將其計入當期費用,同時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核銷壞賬準備和相應的應收賬款。

擴展數據

壞賬損失有兩種核算方法:壹種是直接核銷法;第二種是津貼法。

1,直接轉售

直接核銷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這種方法核算簡單,不需要設置“壞賬準備”賬戶。關於直接轉售方式,還應該把握以下兩點:

壹是法律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

其次,在該法下,如果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後來收回,應作兩個會計分錄,即先借記應收賬款,貸記賬戶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損失;然後借記“銀行存款”賬戶,貸記“應收賬款”賬戶。

2.備抵法

備抵法是指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之前,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對損失進行估計,同時形成壞賬準備,然後在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沖減壞賬準備。

估計壞賬損失時,借記“資產減值損失——壞賬準備”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即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壹),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已確認並核銷的應收賬款以後收回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至於如何估計壞賬損失,有三種方法可供選擇,即年末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銷售額百分比法。

應用年末余額百分比法時,壞賬準備的計提(即壞賬損失的估計)分為首次計提和後續計提兩種情況。首次計提壞賬準備金額=應收賬款年末余額×計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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