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個人額外壹次性所得稅稅率為總收入的20%。單位和個人發放的壹次性獎金,按工資計算辦法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扣除標準為1600元/月。不超過500元的,稅率為5%,速算扣除為0;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超過2000元至5000元部分速算扣除25,稅率為15%,超過5000元至20000元部分速算扣除125,稅率為20%,超過20000元部分速算扣除3751375速算扣除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稅率為30%,3375速算扣除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稅率為35%,6375速算扣除超過80000元至10000元,稅率為40%。
法律依據
(壹)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其他與受雇或者受雇有關的收入。(二)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包括設計、裝飾、安裝、繪圖、化驗、檢測、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書畫、雕塑、影視、錄音錄像、表演、演出、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等。(三)稿酬所得,是指個人以圖書、報紙、期刊形式發表其作品取得的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商標、著作權、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以及其他特許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使用權的收入不包括稿酬收入。(5)營業收入指:65,438+0。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從事在中國境內註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2 .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等有償服務活動的個人;3.個人從企事業單位承包、租賃、分包、轉租取得的所得;4 .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擁有債權、股權的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合夥企業財產份額、不動產、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中獎、中獎、彩票中獎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個人所得難以界定應稅所得項目的,由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