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傭金的核算怎麽處理?

寄售貨物可視為買斷和支付手續費。企業支付手續費時,壹般計入銷售費用。具體賬務處理怎麽做?

寄售費的會計分錄

委托方的會計處理如下:

(1)發出商品:

借:發貨/寄售商品。

貸款:庫存商品

(2)收到的清單: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發出/委托的貨物。

(四)結轉或支付手續費:

借方: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5)收到的付款凈額: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扣除手續費。

寄售傭金如何支付?

寄售商品或代銷商品也是寄售商品,即企業委托他人代為銷售商品。代銷商品收取傭金主要有兩種方式:視同買斷和收取傭金。根據稅法規定,壹般納稅人受托人通過兩種方式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

1.發票的銷項稅額應按照實際售價與增值稅稅率的乘積計算,並開具相應稅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納稅。

2.受托方以較高價格銷售代銷商品,仍按原約定價格與委托方結算,並以商品差價作為經營報酬的,差價構成代銷商品的手續費,對差價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