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農業牧師等技術人員、科研人員、衛生技術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等技術人員。
3、教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級教師、教師等人員。
4.民航飛行技術人員和船舶技術人員。
5.經濟學家、助理經濟學家和經濟學家。
6.壹級企業法律顧問、二級企業法律顧問、三級企業法律顧問。
7.會計專業的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師。
8.統計中的統計員、助理統計員和統計員。
9.翻譯人員、助理翻譯人員、圖書管理員、助理圖書管理員、文化工作者、記者以及圖書資料和檔案的出版商。
10,高級律師,壹級律師,二級律師,三級律師。
11.壹級公證員、二級公證員、三級公證員。
12,廣播電視播音員,工藝美術人員,體育人員,藝術家,政工人員。
13,指具有特定專業技能(無論是否得到相關部門認可)並憑借其專業技能從事專業工作,並因此獲得相應利益的人。
擴展數據
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制度:
1,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崗位,明確職責;在人員編制的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合理結構比例;在評審委員會確定的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由行政領導聘任或任命。
2.專業技術崗位是幹部崗位。以聘用形式聘任後,有壹定的任期,只在單位內有效。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後,不能在本單位或部門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因名額已滿,可以到其他單位或部門工作。
百度百科-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