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
壹般來說,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
例如,合夥企業不是法人實體,而是會計實體。
再比如,在控股企業集團中,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法律主體,同時也是會計主體。但是,為了反映企業集團的整體情況,需要以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編制合並財務報表。這時,企業集團雖然不是法律主體,但卻是會計主體。
因此,會計主體可以是企業、由多個企業組成的企業集團或企業內部的壹個單位、企業法人或非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