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立會計和從屬會計。2.集中會計和分散會計。3.專業會計和大眾會計。
會計機構是指各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職能部門,會計機構有不同的組織形式。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