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
“紫影”的答案非常錯誤!
分析:
我國消費稅只征收14個稅目,其征收環節也不同於增值稅。不是所有的流通環節都征收,但是不同稅目的消費品征收的消費稅也是不壹樣的。壹般來說,有三個環節,即進口環節、生產銷售環節和零售環節(加上壹個特殊的環節:卷煙在批發環節是要具體征收消費稅的)。
消費稅是可以抵扣的,但與增值稅不同,它不是分為投入和產出,而是特定環節的特定抵扣行為。這些具體環節和具體行為的抵扣是通過消費稅法的列舉來抵扣的(我國消費稅抵扣只有11的情況,其他情況不抵扣)。
妳上壹個問題中提到的購買消費品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借:營業稅及附加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已經包含在價格裏了,所以也就是說已經包含在支付的銀行存款裏了(而“紫影”的做法是價外稅,其消費稅的歸屬也是錯誤的)。
假設妳購買的消費品通過消費稅規定的特定環節和行為符合消費稅抵扣條件,在本月底計算應納消費稅時也是按照納稅申報的要求進行抵扣,抵扣的是領取數量對應的消費稅,而不是全部購買時。
所以消費稅的扣除是有嚴格要求的,而且是壹個扣除原則。不符合條件的不能扣。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能抵扣的,抵扣只是極少數情況下的特殊規定。
所以,如果妳還沒有系統的學習過消費稅,我建議妳不要過多的學習消費的抵扣,這樣會形成壹種混亂,對妳以後的系統學習造成障礙!
有問題可以通過“嗨”繼續問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