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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計師和總工程師可以兼任監事嗎?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明確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總會計師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不能當監事。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監事壹般由工會主席、團委書記等人員擔任。

總會計師屬於“總三師”體系,是高級管理人員,不能當監事。

總工程師應該是這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