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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會計做賬流程是怎樣

外貿公司會計處理流程,要重復考慮到外貿公司的特殊情況。如外貿公司會涉及到關稅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退稅處理等相關會計處理業務。

壹、外貿會計的特點

1、外貿基本都存在收入滯後,成本在前的問題,註意進口關稅的成本結轉問題。

2、印花稅問題,按合同0.03%繳納,進口和出口都是需要繳納的。

3、出口退稅。增值稅與消費稅在我國對出口行業實行零稅率,出口的企業需要按月或按次到稅務機關申報。

二、外貿會計做賬流程(自營出口)

1、國內采購(或生產貨物)

國內采購或加工生產貨物其賬務處理程序和壹般企業會計處理程序基本壹致。

1)采購貨物

采購商品時:

借:商品采購

經營費用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記帳)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

商品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貸:商品采購

2、商品出口時會計處理程序

1)商品托運出口

A、出庫待運時,

出口企業儲運及業務部門根據分工按出口合約或信用證規定,做好包裝等工作,並備妥發票、裝箱單以及其他出口單證後,應即開具出庫單交由對外運輸單位,辦理出口待運手續。財會部門應根據出庫憑證,作會計分錄。

借:待運和發出商品-鬃商品

貸:庫存商品

B、出口交單時,

出口商品已經裝船裝車並取得已裝船提單或鐵路運單時,儲運部門應即根據信用證或出口合同規定,將全套出口單證向銀行辦理交單手續,同時將出口發票註明交單日期,送財會部門據以作銷售處理。

借: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美元

-人民幣

貸:自營出口銷售收入-人民幣

C、結轉銷售進價,

對已裝運出口的商品在向銀行交單轉銷售收入時,應即結轉銷售進價。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鬃商品類別

貸:庫存商品

D、出口收匯時,

銀行收到出口企業全套出口單證經審核無誤後,即按規定向國外銀行辦理收匯或托收手續。銀行在收妥外匯後,即按當日現匯買入價折人民幣,開具結匯水單將人民幣轉入出口企業帳戶,出口企業據以作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美元-人民幣

2)支付國外費用

A、國外運費

商品裝運出口後,出口企業收到對外運輸單位收取外幣運費單據時,應向外匯銀行申請外匯劃撥收款單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銀行存款

B、國外保險費

出口企業收到保險公司送來出口運輸保險單或發票以及保險費結算清單時,即應作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銀行存款

C、國外傭金

國外傭金是根據出口合同規定的傭金率為付傭方式進行支付的。付傭方式壹般有三種:

a.明傭。它是根據成交的價格在出口發票上註明的內扣傭金。在會計上可按出口發票所列貨款的凈額作“自營出口收入”

b.暗傭。它又稱發票外傭金,是指不走出口發票上列明的傭金,而是在買賣合同中規定傭金率和支付方法。這種傭金壹般是支付給中間商或代理商的。支付方法有兩種,壹是議付傭金,另壹種是出口方收妥全部貨款後,將傭金另行匯往國外。財會部門收到業務部門送交的有關單據時,分別支付方法,作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采用議付傭金的,由於銀行已代扣應付傭金,在收匯時已將議付的傭金在“應收外匯帳款”中直接扣減,當時收匯時作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貸:應收外匯帳款-有(無)證出口

采用匯付傭金的,在收妥貨款後對外支付,並作會計分錄,

借: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貸:銀行存款

c.累計傭金。它是指出口企業對包銷、代理客戶簽訂合約,規定在壹定時間內推銷壹定數量(或金額)以上的某種商品後,按其累計銷貨金額和傭金率支付給客戶的傭金。支付時,作會計分錄:

借:經營費用-累計傭金

貸:銀行存款

d、預估國外費用

季度預估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付外匯帳款-應付傭金

其他應付款-預估國外運保費

季度預估後,次季實際支付運保費時,可先沖轉原分錄,再按以上規定作會計分錄。

3)支付國內費用

出口商品在托運以後,發生的出倉運輸、裝船等費用,包括有關商品自所在地發運至邊境、口岸的各項運雜費,均應憑各項原始單據支付,並按費用不同性質,分別以有關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科目處理,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經營費用

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3)、出口銷售退回

商品出口銷售後,如因各種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退回原貨或另換新貨,或退貨後轉內銷處理,出口企業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a、對已同意全部退回的商品,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裝運提單時,應即交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等手續,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貸方用紅字記帳)

貸:應收外匯帳款

或 貸:應付外匯帳款

同時沖銷原銷售進價,即作:

借:庫存商品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補交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銀行存款

b、如退回調換商品,不論部分或全部,除應先按上述①作沖轉銷售成本分錄外,在重新發貨時,應按自營出口同樣作銷售收入及成本的帳務處理。有時如調換的出口貨物不變更品種、數量,對原銷售進價影響不大,也可以簡化帳務處理。

對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到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會計分錄同上。更換的貨物重新報關出口後,再按規定辦理申報退稅手續。

c、如退回的出口貨物轉作內銷處理,出口企業除按①作沖轉銷售成本分錄外,對已申報退稅的應按規定持有關證明到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補交應退稅款,同時申請《出口轉內銷證明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補交應退的稅款時,會計分錄同上。

出口企業取得《出口轉內銷證明單》後,按有關金額計算內銷貨物的進項稅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出口退稅 (按退稅率計算)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3、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帳務處理

出口企業將出口貨物的退稅憑證(主要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發票、收匯核銷單、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等,下同)收齊,並按要求裝訂成冊,填列《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後,按期向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報退稅。

1)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應根據購進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或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金額和出口貨物的退稅率計算申報的應退增值稅,根據《出口貨物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稅款確定應退的消費稅後,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消費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指消費稅)

2)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稅手續後,應根據出口貨物購進金額和出口貨物征稅率與退稅率之差,計算出口貨物不得退稅的稅額,同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實際收到退稅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消費稅

4)對不符退稅規定、退稅憑證不全或其他原因造成無法退稅的,應調整出口銷售成本,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5)對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實際收到出口退稅如與原申報退稅數不相符時,應調整差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消費稅

6)對已辦理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如發生退關或退貨的,出口企業應按規定到其主管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根據其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應補交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予退稅) (按征退稅率之差計算)

銀行存款

對出口企業尚未申報退稅的退關退貨,不應補交稅款,也不作上述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