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開始施行,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生產經營食品必須辦理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條例出臺前,濟南為方便對三小進行管理,主動將“三小”中的小作坊小餐飲納入管理,出臺了管理辦法,發放過濟南食品經營登記證,此條例實施後,“三小”監管和辦證將有法可依。今天,濟南市食藥監局到槐蔭區入廳後的食品攤點、小餐飲店、小作坊宣傳條例。
1日起,各區食藥監局都將受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證辦證申請,進行生產經營。食品攤點需在劃定的食品攤點經營區域、經營時段,並辦理食品攤點信息公示卡後經營。對違反該條例規定進行食品生產經營的“三小”,主管部門將能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罰款,吊銷登記證、註銷信息公示卡等。
記者了解到,不論前期是否取得了食品經營登記證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經營者,都需要準備身份證、營業執照、健康證等材料,申請新登記證,需要準備的資料可向轄區食藥所咨詢。槐蔭區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轄區內前期已有登記證的,辦理新政時可適當簡化流程,不需要再重復進行現場核查。
而新登記證與原登記證最大的不同在於,條例明確,食品小作坊、小餐飲未取得登記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縣區食藥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等。此前,濟南市食藥監局對無法達到生產經營許可發證條件的小作坊、小餐飲進行登記管理,納入了食品安全監管,但當時並無處罰依據,主要以引導和風險監控為主。
登記程序
第十條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申請登記,應當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並提交下列材料:
(壹)登記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負責人(業主)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復印件。
申請食品小作坊登記,除前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工藝流程圖或者說明。
第十壹條 申請人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二條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飲登記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