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
東北財經大學(GB代碼:10173)是由財政部、教育部和遼寧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
學校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尖山街217號。
文章
文化程度:本科;
修業年限:本科學制四年,學習期限三至六年。
第二章計劃說明
第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生源情況、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按省、按專業合理安排招生計劃。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中,堅持集體審議、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類別)計劃中,選考科目要求和綜合素質檔案使用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和我校官網公布為準(選考科目與2019公布的選考科目壹致)。
第六條
日語專業只招收日、英、俄、法語種考生;
商務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言考生;
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的註冊會計師方向和國際會計方向,薩裏國際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全英文授課。
其他專業的外語課都是英語。
第三章專業設置
第七條
專業設置如下:註:專業代碼後標註“H”的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四章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八條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生學習期滿,頒發東北財經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東北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費用和獎學金
第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需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招生當年和招生實施前的最新規定執行。
學校應當按照《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轉發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壹步規範高等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遼教發〔2006〕76號)的有關規定退還費用。
對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的學生,根據其實際學習時間,按月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條
學費標準:(1)會計、金融、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稅務、經濟與經濟統計為5720元/生/學年;
(2)日語、商務英語專業5100元/生/學年;
(3)法律、新聞、廣告專業4800元/生/學年;
(4)薩裏國際學院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旅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6萬元/生/學年;
(5)國際商學院會計金融專業25000元/生/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4.8萬元/生/學年;
參加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學生在國外學習期間的學費以學生出國當年國外大學公布的國際學生費用為準,學生要考慮到國外大學學費可能上漲和匯率變動的風險。
(六)其他專業5200元/生/學年。
根據專業招生情況,按照專業類別中較高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專業分流後,按學生分流專業學費標準退還學年超額繳納的學費。
第十壹條
住宿費1200元/生/學年。
第十二條
學校獎勵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並提供各種獎學金。
以貧困家庭學生為資助對象,建立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4400元/生·年和2750元/生·年。
第六章國際合作
第十三條
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英國薩裏大學合作成立東北財經大學薩裏國際學院,設有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旅遊管理三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招生方式為: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符合相關招生規定和要求。
符合中外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授予東北財經大學學歷和學位證書、英國薩裏大學學位證書。
第十四條
經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與多所國外知名大學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方式為: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符合有關招生規定和要求。
具體如下:(1)東北財經大學與英國奧斯特大學合作舉辦金融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moe 21uk2a 20040912O);(2)東北財經大學與英國奧斯特大學合作舉辦會計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MOE21UK2A20040913O)以上兩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均為“4+0”雙學位模式。在東北財經大學完成學業並符合中外雙方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本科畢業證書、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合作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國外大學學位和學歷證書為壹證)。
達到項目規定的學業標準,達到出國水平的學生,也可以在未來兩年內自願申請英國大學留學。
(3)東北財經大學與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國王大學學院合辦經濟學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moe21ca220020910o)。學位授予有兩種形式:
第壹,雙學位形式。
學生在完成前兩年國內學習後,達到項目規定的學業標準,並達到外語水平,可自願申請到國外合作大學學習。
學生按項目要求完成學業,符合中外雙方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申請本科畢業證書、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合作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國外大學學位和學歷證書為壹證)。
第二,單學位形式。
在國內就讀的學生,在完成學業並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後,可以申請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
(4)東北財經大學與澳大利亞科廷大學合辦會計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教育部批準文號:MOE21AU2A20030087O)。項目為“3+1”模式,學生必須在國內學習三年。語言和課程成績達到國外要求後,在國外合作大學完成最後壹年的專業課程;
學生按項目要求完成學業,符合中外雙方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申請本科畢業證書、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合作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國外大學學位和學歷證書為壹證)。
學生因學業或語言成績達不到出國要求,或因個人健康、家庭等原因申請不出國,可繼續在東北財經大學就讀。
學生完成學業,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後,可申請東北財經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具體招生項目和招生計劃以實際發布為準。
第七章入學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和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在順序誌願填報批次中,填報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20%以內。
根據平行誌願提交的批次,提交比例原則上應控制在105%以內。
學校調檔比例根據各省誌願模式和生源情況進行調整;
平行誌願省進行專業調劑的考生,符合有關規定,無專業限制的,予以錄取。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入學後,學校會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復審後不能正常學習者,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學校對填報非平行誌願方式的考生實行“誌願優先”的錄取規則;
對誌願采取平行誌願方式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
無院校誌願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條
對按專業(類別)進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含浙江省、山東省、遼寧省、河北省、重慶市),學校按投檔專業自願錄取。
第二十壹條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專業分組,學校專業錄取采取“分數優先”的規則,不存在“專業級差”,以高考文化課總分作為劃分專業的標準。
高考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規定的高考加分或減分政策的考生;
(2)享受教育部規定的“優先錄取”政策的考生;
(3)專業誌願排名靠前的考生;
(4)單科高分考生(文科或“3+1+2”模式,按專業組,綜合改革省級歷史學科,按語文、數學、外語;
理科或“3+1+2”模式根據專業組高考,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全面改革省級物理學科;
沒有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進行文理分科(“3+3”模式按專業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部分專業按照外語、漢語、數學,包括日語、商務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國際商學院專業)、金融學(國際商學院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項目。
)
第二十二條
在內蒙古招生的考生,在招生計劃1:1內按“分數第壹”的規則錄取。如果他們退出,他們不會被推遲。
第二十三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管理科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程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選修科目要求物理,統計學與應用統計學要求物理或化學或生物,其他專業不要求選修科目;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1+2”模式的省份,要求管理科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程管理、房地產開發與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的首選科目為物理,其他專業的首選科目為物理或歷史,復試科目均不要求。
第二十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和項目(見
第六章)無專業的學生不予錄取。要求考生英語成績達到65,438+065,438+05以上(英語成績未達到65,438+050的省份,折算為滿分的76.6%),入學後第壹年加強英語學習。當他們進入大二時,他們的英語水平必須能夠適應全英語教學環境。
第二十五條
部分專業按照專業類別招生,具體專業類別包含的專業以學校本科招生網公布和各省招辦公布為準。
按專業類別錄取到大學二年級,根據個人意願、學習成績、綜合表現和學校相關規定確定專業。
各專業培養方向畢業證書專業名稱以專業標註,不帶培養方向字樣。
對於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高水平運動員、港澳臺華僑等計劃類型,根據具體專業安排的招生計劃,學校將對錄取的學生按具體專業進行培養,學生也可選擇參加專業分流。
第二十六條
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定向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及港澳臺高中班、華僑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規定及章程錄取;不安排省、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不實行全部高考加分和分數線。
第八章聯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學校網站:本科招生網:/電子郵箱:student@dufe.edu.cn電話:400041180041102590411-84765438傳真:0465438。學招生辦微信視頻號:東北財經大學招生咨詢QQ群:108538798(全國)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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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東北財經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