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會計領軍人才申報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誠實守信[3] 。
2.在中央管理企業,或在上市公司中擔任總會計師,並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
4.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能夠運用英語進行聽、說、讀、寫。
5.年齡不超過4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10年9月);身體健康。
除個人自願申請外,中央管理企業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本單位2—3名後備幹部參加培訓選拔;中央有關主管單位、各省級財政部門可依據上述條件推薦2—3名本部門、本地區、本行業高級會計人才參加培訓選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