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費用審計。收取所有生產費用。
(2)確定成本計算對象和成本項目,設置產品成本明細賬。確定成本核算的對象
(3)要素費用的分配。匯總各種要素費用,編制各種要素分配表,按用途分配到相關生產成本明細賬,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等,直接到“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及其相關產品成本明細賬;對於不能確認的某項費用,應按其發生或使用進行歸集和分配,分別記入“制造費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廢品損失”等綜合費用賬戶。
4)綜合費用的分配。月末,將“制造費用”、“生產費用-輔助生產費用”、“廢品損失”等科目中記錄的綜合費用,按壹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分配,記入“生產費用-基本生產費用”及相關產品成本明細賬。
(5)劃分產成品成本和在產品成本,分配產成品和半成品成本。
(6)計算產品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在品種法和分批法下,產品成本明細賬中計算的產成品成本是產品的總成本;在分步法下,可以根據各生產步驟的成本明細賬,通過結轉或平行匯總的方式計算產品的總成本。用產品總成本除以產品數量,就可以計算出產品的單位成本。產品和半成品產品成本的核算單位。
事實上,它總結為兩個部分:
1.按成本計算對象歸集生產費用。
2.在成品和產品之間分配總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