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換債券通常有提前贖回條款。提前贖回條款將產生兩種影響。
1,降低債券購買價格。因為提前贖回權有利於發行人,所以定價應該小於無贖回權的同類債券。
2、迫使債券投資者行使債轉股。因為只有當提前贖回權對發行人有利時(即贖回價格必須低於當前市場價格),發行人才會贖回債券。因此,轉換成股票可能比被發行人贖回更有利於投資者,迫使投資者進行債轉股,從而享受不到股票進壹步升值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