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考試 - 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權的確認

可轉換債券提前贖回權的確認

可轉換債券是公司債券的壹種,持有人有權在規定的期限內以預定的轉換價格將其轉換為發行公司的普通股。它是滿足資本市場籌資者動態資金需求和投資者追求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的有效載體。

可轉換債券通常有提前贖回條款。提前贖回條款將產生兩種影響。

1,降低債券購買價格。因為提前贖回權有利於發行人,所以定價應該小於無贖回權的同類債券。

2、迫使債券投資者行使債轉股。因為只有當提前贖回權對發行人有利時(即贖回價格必須低於當前市場價格),發行人才會贖回債券。因此,轉換成股票可能比被發行人贖回更有利於投資者,迫使投資者進行債轉股,從而享受不到股票進壹步升值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