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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網上銀行的管理辦法

需要根據企業情況進行具體制定細則,可以參考大公司成熟的管理模式。以下為壹個比較成熟的管理辦法:

為促進公司網上銀行業務有序發展,確保公司資金安全和高效運作,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請嚴格遵照執行。

壹、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及其下屬分(子)公司、控制企業、代管企業。

二、網銀管理基本原則: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確保安全、 講求效益。

(壹)集中管理:擬開通單位網上銀行業務的成員企業,需填制“網銀業務申請表”並報資產財務部現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 現金流中心) 經審批通過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手續。

(二)分級負責:開通網上銀行業務的成員企業,對網銀業務的正確操作承擔責任,並負責日常網上銀行的維護與管理,保證公司資金安全。

(三)確保安全:采用硬件技術、業務分級授權的雙重安全 機制,保障網上銀行系統正常運行和公司資金的安全。

(四)講求效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實現結算效率 與效益的最大化。

三、業務範疇:根據業務需求,各單位網上銀行目前僅限於 以下業務:

(壹)賬戶查詢:賬戶狀態及其余額的查詢、歷史交易明細 查詢、票據查詢等。

(二)銀行收支結算:內部轉賬、貨款支付、工資發放、自 助繳費等。

(三)賬戶狀態管理:賬戶臨時掛失、修改賬戶密碼等。

四、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流程

(壹)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的內部申請

本公司各成員企業因業務發展需要,擬開通網上銀行業務,必須提交書面申請及實施方案,就開通網銀支付的事由、網銀業務範圍、內部相關財務人員分工、安全防範措施等要素進行 詳細闡述, 經申請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後, 提交公司現金流中心。現金流中心負責對申請企業開通網銀業務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進行評估,並交公司資產財務部負責人、總會計師審批,審批通過後方可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二)銀企網銀協議的簽訂

經批準同意辦理網上銀行業務的單位,在簽訂網銀協議前,申請單位財務經辦人員與財務負責人應認真研究協議條款(包括收費標準),尤其是風險提示與責任劃分,確認無誤後方可在相 關資料上簽章。銀企雙方簽章結束後,申請單位必須將企業留存聯作為重要資料妥善存檔保管, 並報現金流中心資金稽核員進行備案。

(三)網上銀行的安裝要求

為保證網銀運行、維護與管理安全,同時明確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責任,網上銀行的安裝必須由對應銀行專業人員上門安裝,嚴禁財務人員或外單位人員私自安裝。在網銀使用過程中,因故需重裝網銀系統,銀行出納必須向單位財務負責人請示,經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行後續事宜。 銀行出納需建立相應網銀安裝日誌 (附件2) ,以便日後查詢。

(四)網銀業務使用要求

1、網銀密匙三級管理。

本著高效和強化資金安全審核的原則, 開通了網上銀行進行 支付的各成員企業必須按三級權限進行管理,即出納制單、主辦 復核、主管審核模式。

(1)具有基本權限的網銀密匙。

銀行出納:配備具有基本權限的網銀密匙(設置密碼)。持 有此網銀密匙可隨時上網查詢賬戶狀況, 包括當日及歷史交易明 細、 時點余額等詳細信息, 並且可以提交辦理銀行收支結算指令。

(2)具有復核權限的網銀密匙。

壹級復核管理員:配備具有復核權限的網銀密匙(設置密 碼)。結算管理員必須對網上銀行收支結算指令進行復核,查詢 網上銀行收付記錄,做到有效復核和監督。

(3)具有審核權限的網銀密匙。

財務負責人:配備審核權限的網銀密匙(設置密碼)。網上 銀行的所有收付指令最後必須經審批授權後才能生效, 即通過二 級審核的方式達到最終防範資金風險的目的。

2、網上銀行收付款業務管理。

(1)銀行出納根據手續齊全的有效收付憑據(如結算單) 辦理網上銀行結算操作。

(2)壹級復核管理員根據收付憑據對銀行出納網銀指令進 行復核。

(3)財務負責人對網銀收支業務進行再次審核,經審核, 完成整個網銀結算程序。

3、網銀操作過程中非正常業務的處理。

采用網上銀行方式進行結算操作,除建立二級復核機制外,還必須強調謹慎性原則。如在正常操作過程中,由於網絡、系統 或其他原因造成收支業務出現可疑指令,應當立即與網上銀行的經辦行進行咨詢、確認,包括形成問題的原因、解決措施,需要時間等,切不可再次操作,防止出現單筆業務重復支付的現象。通過與銀行聯系,確認業務確系未支付,且掛賬待處理指令消除後,方可補制業務,並按二級審核方式進行處理。

五、網銀業務的維護與管理

(壹)安裝了網上銀行的計算機為專用計算機,非網銀操作人員嚴禁使用,銀行出納負責對網銀計算機進行日常管理與維 護。

(二)網銀操作人員離開崗位時必須退出網上銀行系統,並將密匙從讀卡器中取出,妥善保管,壹旦發現持卡人員取卡離崗後未退出網上銀行系統的,按50元/次進行處罰;退出網上銀行 界面但未從讀卡器取出密匙的,按100元/次進行處罰;未取密匙且未退出網銀系統的,按200元/次進行處罰。

(三)銀行出納、結算主辦、財務負責人所管轄的網銀密匙 應視作財務印章進行管理,並將其密碼與網銀密匙分開保管。無論日常臨時工作交接還是崗位輪換,其密碼必須及時修改。每日 下班前,必須將網銀密匙放入保險櫃內存放。

(四)不定期地對網上銀行的操作、保管情況進行稽核,確 保網上銀行業務安全。

(五)對因操作不當,造成公司資金損失的按公司《員工違 規違紀處罰條例》及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六、本制度由集團股份公司資產財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