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五)項的規定,在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禁止通行的區域強行通行,不聽公安人員指揮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2.不同地區省市的具體要求不壹樣。具體請咨詢當地交管局。比如焦作對摩托車交通的相關規定:
《焦作市摩托車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禁止的時間、路段行駛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按下列規定處罰:
(壹)駕駛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無牌摩托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七)項、公安部《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記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處50元罰款12分;
(二)在市區駕駛無交通標誌的摩托車,在市區東環路、西環路、北環路、豐收路範圍內行駛,在市區禁止通行的路段駕駛摩托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七)項和《公安部機動車交通違法記分辦法》第八條第(八)項的規定,處30元罰款或者警告。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二十七條違反交通管理,有下列第壹項至第六項行為之壹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有第七條至第十壹條行為之壹的,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壹)挪用、轉借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無駕駛證的人或者醉酒的人駕駛機動車,或者將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在城市集會、遊行時,違反交通有關規定,不聽警察指揮的;
(四)無理攔截車輛或者強行登車影響車輛正常運行,不聽勸阻的;
(五)強行通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明令禁止通行的區域,不聽公安人員勸阻的;
(六)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七)駕駛未經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機動車的;
(八)駕駛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機動車的;
(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十)教唆或者強迫車輛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的;
(十壹)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街道上搭棚、建房、擺攤設點、堆放物品或者有其他妨礙交通行為的。
參考資料:
中國人大網_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