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真實經營的前提下:
1)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預收賬款(如果沒有收到現金,則不做此分錄)
2)交貨後
借方:預收賬款等。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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