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繳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托收承付結算,是指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托銀行向異地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後,向銀行承認付款的壹種結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種類:
異地托收承付結算款項的劃回方法,分郵寄和電報兩種,由收款人選用。郵寄和電報兩種結算憑證均為壹式五聯。第壹聯回單,是收款人開戶行給收款人的回單;第二聯委托憑證,是收款人委托開戶行辦理托收款項後的收款憑證;第三聯支票憑證,是付款人向開戶行支付貨款的支款憑證。第四聯收款通知,是收款人開戶行在款項收妥後給收款人的收款通知;第五聯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開戶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貨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托收承付的適用範圍: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只適用於異地訂有經濟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關勞務款項的結算。代銷、寄銷、賒銷商品的款項,不得辦理異地托收承付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