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基本會計分錄匯總?
1、 註冊資金交存驗資戶
借:銀行存款----驗資戶?
貸:實收資本?
2、 由驗資戶轉入基本戶?
借:銀行存款----基本戶?
貸:銀行存款----驗資戶?
3、 取備用金?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4、 簽定租房合同,交租金。?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5、 購置電腦、辦公家俱等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6、 購置筆、紙袋等辦公用品。?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7、 支付與銷售有關和各項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現金(銀存)?
8、 預存稅款?
借:銀行存款----納稅戶?
貸:銀行存款----基本戶?
9、 采購商品,增值稅直接記入產品成本中。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
10、 因匯款而產生的費用,及購支票等工本費。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11、發生銷售收入,款項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12、月未預提本月工資、福利費。?
借:管理費用----工資?
營業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營業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福利費 工資總額?
13、本月利息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
14、計提本月應負擔的折舊費。(本月增加的固定資產,本月不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15、本月應攤銷的房屋租金。?
借:管理費用---租金?
貸:長期待攤費用?
16、計算本月應交的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
貸:應交稅金----城市建設維護稅?
其它應交款----教育稅附加?
17、交納本年印花稅。(購銷合同0.03%;借款合同0.005%; 財產租賃合同、倉庫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0.1%; 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記載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0.05%;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每本5元)?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納稅戶?
18、計算本月應交所得稅(為每季度交壹次)。?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營業費用-財務費用+超標的費用)*25%?
19、結轉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費用?
財務費用?
所得稅?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20、結轉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本年利潤
擴展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並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小規模的認定標準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占全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2.對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4.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小規模納稅人主要有三種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額征收。
查賬征收:稅務機關按照納稅人提供的賬表所反映的經營情況,依照適用稅率計算繳納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壹般適用於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單位。
查定征收: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從業人員、生產設備、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對其產制的應稅產品查定核定產量、銷售額並據以征收稅款的方式。這種方式壹般適用於賬冊不夠健全,但是能夠控制原材料或進銷貨的納稅單位。
定期定額征收:稅務機關通過典型調查、逐戶確定營業額和所得額並據以征稅的方式。這種方式壹般適用於無完整考核依據的小型納稅單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辦法,並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應納稅額計算方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由於小規模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壹般只能開具普通發票,取得的銷售收入均為含稅銷售額。所以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必須將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後才能計算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納稅人的權利
壹、知情權
納稅人有權向稅務局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包括: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規定;辦理稅收事項的時間、方式、步驟以及需要提交的資料;應納稅額核定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與稅務局在納稅、處罰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納稅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濟途徑及需要滿足的條件。
二、保密權
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局為納稅人的情況保密。稅務局將依法為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密,主要包括納稅人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納稅人、主要投資人以及經營者不願公開的個人事項。上述事項,如無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或者納稅人的許可,稅務局將不會對外部門、社會公眾和其他個人提供。但根據法律規定,稅收違法行為信息不屬於保密範圍。
三、稅收監督權
納稅人對稅務局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濫用職權多征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可以進行檢舉和控告。同時,納稅人對其他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也有權進行檢舉。
四、納稅申報方式選擇權
納稅人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采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但采取郵寄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的,需經納稅人的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納稅人如采取郵寄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應當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並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申報憑據。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數據電文方式是指稅務局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納稅人如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應當按照稅務局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關資料,並定期書面報送給稅務局。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