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銀行
壹.現金
1,備用金A,發生時:借記: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或直接設置備用金賬戶)
信用:現金
B.報銷時:借:管理費用(如費用科目)
信用:現金
2.現金存貨a .盈余借方: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找出原因:借: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款:營業外收入(找不到)
其他應付款-應付X單位或個人
B.短缺: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信用:現金
找出原因:借:管理費用(找不到)
其他應收款-現金短缺應收款(個人責任)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賠款
貸: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益
3.接受捐贈:現金。
貸款:待轉讓資產的價值-收到的貨幣資產的價值。
所得稅借方:待轉讓資產的價值-收到的貨幣資產的價值。
貸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第二,銀行存款
a、貨款存入銀行:銀行存款。
信用:現金
b、提現:現金。
貸款:銀行存款
C.征收後退還增值稅:銀行存款
貸款:補貼收入
D.專項資金轉入和轉出銀行:銀行存款。
貸款:專項應付款(詳見所有者權益壹章)
三。其他貨幣資金
A.取得:借入:其他貨幣資金-國外存款(等。)
貸款:銀行存款
b、購買原材料: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明細)
C.獲得投資:借款:短期投資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明細)
-庫存
存貨
1,存貨收購
A.外部借款: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等。)
B.投資者的投資和借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C.非貨幣交易的收購
(1)支付溢價: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原材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銀行存款(未付價格和相關稅款)
(2)收到溢價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銀行存款(已收保費)
貸款: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營業外收入-非貨幣交易收入
保費收入=保費-保費/公允價格*賬面價格-保費/公允價格*應交稅費及教育費附加
d、債務重組
(1)支付溢價:原材料(應收賬款-進項稅+溢價+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收賬款
銀行存款(=保險費+相關稅款)
(2)收到的溢價:原材料(應收賬款-進項稅-溢價+相關稅費)
銀行存款(溢價)
貸:應收賬款
銀行存款(相關稅收)
E.接受捐贈和借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待轉讓資產價值-接受非現金資產準備。
銀行存款(相關費用)
應付稅款(稅費)
月末:借:待轉讓資產價值-接受非現金資產準備。
貸款:資本公積-接受非現金資產公積
處置後:借:資本公積——接受非現金資產公積。
貸款: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日常庫存事務
A.借入在途材料:在途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b、計價依據: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估價
註:本月未入庫的增值稅不能抵扣。
C.生產及日常收借:生產成本
生產費用
管理費用
貸款:原材料(等。)
d、工程取得和借款:在建工程(或工程材料)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e、用於職工福利:應付福利費。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3.計劃成本法
壹、入庫和借入:原材料(等。)
貸款:材料采購(計劃成本)
B.發票的支付和接收: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C.月底轉出材料采購余額
借(超支):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款:材料采購
借(存)貸:材料采購
貸款:材料成本差異
計劃成本=實際收貨數量(扣除合理損耗)*計劃價格。
實際成本=包括合理損失的購買金額(即票價)
問:簡述胡貝爾三原則的內容。
答:(1)任何* * *的法律都必須在* * *境內行使,並約束其主體,在境外無效。
(2)任何居住在其境內的人,包括永久居民和臨時居民,均可被視為* * *的主體。
(3)如果每個國家的法律已經在本國境內實施,根據禮讓,行使* * *權力的人也應該讓其在該國境內維持效力,只要這樣做不會損害其履行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