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的處理原則包括以下三項:
(1)損益類別的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後的調整屬於損益類時,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以前年度利潤減少,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以前年度虧損增加,也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反之,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二)利潤分配的調整
屬於利潤分配調整的事項,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核算。資產負債表日後屬於以前差錯更正的事項,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後,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
(三)會計報表的調整
上述賬目處理後,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也應同時調整,如資產負債表日編制的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年初編制的當期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如果需要比較會計報表,還應調整以前年度相關會計報表的數字。
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的會計處理方法包括以下三項:
為簡化處理,除特別說明外,本章所有例子均假設如下:財務報告批準日為3月31日,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後不再進行其他分配;調整可以根據稅法規定調整應納所得稅;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假設用於抵銷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很可能在未來取得;不考慮報表附註中有關現金流量表項目的數字。
(壹)資產負債表日後,訴訟案件結案,法院判決確認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現有流動義務,需要調整與此前確認的訴訟案件相關的預計負債,或者確認壹項新的負債。
(2)在資產負債表日後取得確鑿證據。
(3)資產負債表日後,進壹步確定資產負債表日前購入資產的成本或資產負債表日前出售資產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