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壹個科目。
壹級建造師可在全國範圍內以壹級註冊建造師名義執業。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經過註冊登記後,即獲得壹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滿前,要辦理再次註冊手續。